委托代销商品,单纯听这个词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在委托方是资产,在受托方呢?直接问委托代销商品是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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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3-04 13:46 发布 912次浏览
- 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3-04 13:48
您好,学员,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企业委托代销商品时,应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代销品种、价格、手续费标准、供货结算期限等,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商品发给其他单位代销时,委托单位不作商品销售,不进行货款结算,不转移商品所有权。代销商品仍属委托单位库存商品的一部分,在库存商品帐户下设委托代销商品专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待受托单位按合同交来代销商品货单及货款时,再作为营业收入入帐,同时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所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可作费用列支或者冲减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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