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3-04 14:30

企业接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失控发票”,该如何进行账户调整和会计处理呢? 
 
遇到此种情况,您可以这样进行会计实务处理。 
 
由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设置“增值税检查调整”、“未交增值税”等账户,纳税人应增设“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与增值税申报表相衔接,主要涉及增值税申报表以下几项: 
 
 
 
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但可增设此科目,或者也可以将涉及损益的内容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一般情况下,查补增值税的,也同时会要求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该事项影响以前年度损益,所以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核算,终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而对于税收滞纳金、罚款,一般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规定,税收罚款和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将该项支出作纳税调增处理。 
 
下面就让小编从 善意取得和 非善意取得两个方面来为您具体分析,做出示例。 
 
一、对于购销关系真实,票货相符一致,其发票也是销货方自己合法取得、真实开具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因销货方未申报缴纳税款,所以不需要税务稽查立案。企业仅需在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作进项税额转出(类似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理)即可,其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转入成本。这一部分合法取得的专用发票因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利润减少。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涉及当年度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假设本月没有发生其他涉及增值税的事项,贷方“进项税额转出”在月未时应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补交该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涉及以前年度增值税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同时按补交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提取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对于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移交稽查立案查处)的情况。 
 
此类发票意味着没有真实交易,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其相应的“原材料”属于虚构。此时需会计调整,相应冲减原会计分录。由于其恶意虚开取得专用发票,故对其补缴增值税,不存在增加成本的问题,调账后实际增加了利润。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如果是本年度:红字冲销原会计凭证分录 
 
借:原材料等科目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因红字冲回进项,自然会产生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可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记未交增值税或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实际是单纯进行了补税角度的处理,尚未涉及处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二)如果是涉及以前年度调整:对于以前年度,补税的处理不影响利润,可直接借记红字进项,贷记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对利润的影响在于对上年虚增存货导致的利润进行调整,可直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增权益。 
 
1.调整进项及补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2.调整以前年度存货虚增及所得税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支付滞纳金、罚款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也应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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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失控发票”,该如何进行账户调整和会计处理呢? 遇到此种情况,您可以这样进行会计实务处理。 由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设置“增值税检查调整”、“未交增值税”等账户,纳税人应增设“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与增值税申报表相衔接,主要涉及增值税申报表以下几项: 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但可增设此科目,或者也可以将涉及损益的内容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一般情况下,查补增值税的,也同时会要求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该事项影响以前年度损益,所以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核算,终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而对于税收滞纳金、罚款,一般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规定,税收罚款和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将该项支出作纳税调增处理。 下面就让小编从 善意取得和 非善意取得两个方面来为您具体分析,做出示例。 一、对于购销关系真实,票货相符一致,其发票也是销货方自己合法取得、真实开具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因销货方未申报缴纳税款,所以不需要税务稽查立案。企业仅需在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作进项税额转出(类似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理)即可,其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转入成本。这一部分合法取得的专用发票因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利润减少。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涉及当年度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假设本月没有发生其他涉及增值税的事项,贷方“进项税额转出”在月未时应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补交该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涉及以前年度增值税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同时按补交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提取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对于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移交稽查立案查处)的情况。 此类发票意味着没有真实交易,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其相应的“原材料”属于虚构。此时需会计调整,相应冲减原会计分录。由于其恶意虚开取得专用发票,故对其补缴增值税,不存在增加成本的问题,调账后实际增加了利润。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如果是本年度:红字冲销原会计凭证分录 借:原材料等科目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因红字冲回进项,自然会产生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可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记未交增值税或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实际是单纯进行了补税角度的处理,尚未涉及处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二)如果是涉及以前年度调整:对于以前年度,补税的处理不影响利润,可直接借记红字进项,贷记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对利润的影响在于对上年虚增存货导致的利润进行调整,可直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增权益。 1.调整进项及补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2.调整以前年度存货虚增及所得税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支付滞纳金、罚款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也应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019-03-04 14:30:54
对于购买方来说,是只有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税,普票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对于你们开出发票的销售方来说,专票和普票都要缴纳销项税,都是可以用你们取得专用发票来抵扣的
2022-04-19 18:35:53
你好 可以学习一下这个税务会计 https://www.acc5.com/course/course_12099.html 小规模纳税人全盘账 https://www.acc5.com/course/course_12618.html
2021-11-17 17:27:09
我刚开始接触发票,不是很懂,想学习发票知识。
2015-10-05 18:32:19
    我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是偏钛酸的研发、生产、销售,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在在建设期,想买进成品偏钛酸再加价卖出,用以赚取差价,不知道能否抵扣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7-06-07 2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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