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间是2019年1月1日,2月份发放1-2月的工资,那么现在3月份报税,报2月份的,涉及到受雇日期,填1月份入职是不是可以抵扣1万元的起征点?这样做对吗?如果按照2月份儿实际发放的来,那么系统里默认也是扣除1万元,只能把受雇日期改了才能按工资系统里抵扣5000.,那么这样对职工来说,受雇日期不准确,后期有没有什么影响,相当于个人肯定是多缴纳税款了
文艺的樱桃
于2019-03-05 15:59 发布 1054次浏览
-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的理解是对的,受雇日期不准确,影响后期的抵扣金额
2019-03-05 16:01:45
你好,可以的,只要下家公司还没有接受他这个个税专项扣除
2019-06-04 10:32:43
您好,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律师事务所的雇员律师取得的分成收入,允许税前扣除30%的办案费用,余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019-12-21 00:17:35
未达到起征点的,可以不填专项信息表
2019-01-03 11:57:09
你好
按3%预缴个人所得税!
2019-09-05 13: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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