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2019-03-05 16:32
转发:消费者获得积分后在消费时用于抵现,即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款项为店铺销售额减去积分抵现额,店铺应按照正常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对消费者个人不开具增值税专票。店铺以低于正常售价销售给消费者且收回积分后,再把积分销售给天猫,其业务实质不是销售货物,而是要从天猫平台获得补偿,即积分折现额最终由天猫承担。
因此店铺的积分销售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应视为天猫对其提供应税服务(管理费)的一种折扣或返还,店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更不能因为消费者个人无需专票,店铺先按照扣除积分折现额后的余额加上积分销售额申报纳税(总和为店铺正常销售额),同时就积分折现额开具增值税专票给天猫,让天猫作为进项抵扣。
由于天猫提供应税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的销售额和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因此天猫仍应按照向商户收取的管理费全额缴纳增值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147 追问
2019-03-06 10:32
季老师 解答
2019-03-06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