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的车辆在路上行驶和另外一辆车碰了一下,我们车辆修理费4700元,对方车辆修理费3311元,我们车辆停车费998元。车管所事故认定我们负70%责任,对方付30责任。理赔:我们修理费4700*70%=3290 对方修理费减去强险理赔2000元即:(3311-2000)*30%=917元 停车费998*70%=698.6 三项费用加起来一共4906.3元 这是我们收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可是现在钱打过来了,保险公司说让我们把我们这修理费付完剩下的钱给对方事故者,可是没有任何凭据。怎么办呢
嗨
于2015-07-21 15:06 发布 784次浏览
- 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5-07-21 15:56
老师,保险公司的人说了这句话我就应该按他的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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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什么凭据?是对方事故者的收款凭据?付款时,叫收款人写收据
2015-07-21 15:31:54
您好!对于你们来说,你们最终有没有付钱?
2018-07-04 09:59:01
您好!你维修的时候借其他应收款800 管理费用-维修费200 贷现金1000.收到保险公司款项的时候,借银行存款800 贷其他应收款800元。
2017-06-10 22:31:54
你好,同学。修理厂得会计科目和一般企业会计科目差不多的。收到保险赔款,属于其他应收款。修理费等,属于营业收入。
2019-01-20 09:53:33
维修费计入管理费用,赔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4-10-11 11: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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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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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