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连续半年不发工资,每月计提,同时虚假发放贷:其他应付款――工资。可经理说不要计提,等实际发放时再计提,再发放。这样不就不符合权责发生制了吗?哪种好?
三顺
于2019-03-08 15:11 发布 539次浏览
- 送心意
月月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每月计提,虚假发放好。
2019-03-08 15:12:38

同学 你好
应该按月计提工资 对每月的工资进行计提是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实际工作中,企业和单位基本采用工资下发制,即当月发放的工资是上个月的,而权责发生制又要求当月发生的费用要记在当月,所以在财务处理上要先计提本月的工资,依据历史情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同时发放上月工资。
计提的工资在汇算清缴前发放了 都不会有影响
不过财务经理是你上司 你可以听领导的
2018-11-22 13:33:49

您好
可以按您说的这样账务处理
2019-10-15 18:57:27

同学,
权责发生制是按实际发生成本费用的时间。发放是付款的时间,不是费用发生的时间。
所以是计提时候冲减利润。
2021-04-07 14:21:32

本月发上月工资,不用再计提了,如果是少提的话在本月工资里补提多点就可以了
2016-01-06 16: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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