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0-12月期间,在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金额93600元,在开具发票时已经直接扣缴了增值税及城建税金.那在19年1月申报税时还需要报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吗?
莎莎吾见了
于2019-03-11 16:01 发布 72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3-11 16:01
您好!你需要申报,但是缴纳的部分可以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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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减免的
2020-04-24 22:17:24
你好,开具的专用发票金额是多少?
2019-04-10 19:38:52
应该包含,否则开不出发票来。
2018-10-22 10:00:57
你好,月销售额在10万,季度30万以下可以免交这个。如果觉得我的回答还满意,请给我五星的评价,谢谢。
2018-06-28 11:29:03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 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
2019-04-10 1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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