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100元的面值。应交销项税为9.91元,可抵扣进项税5.93元,实际应缴税3.98元。而当时的营业税为3%,100元就要缴纳3元营业税。可以得出,3.98-3=0.98。100元就邀多交0.98元,税负增加了32.7%(0.98-3)。就是一个关于建筑业的,100元的产值。50可以抵扣 50不可以抵扣。 通过材料等方面已经确定了可抵扣销项税是5.93这个我已经解决了。 但是应交销项税9.91元我算不出来。请问如何解决? 我是参考这篇论文里的数据。您可以看看。求解谢谢老师!“营改增”利空预警 建筑业如何
美丽的小丸子
于2015-12-23 11:11 发布 6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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