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03-12 15:4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小鱼儿 追问

2019-03-12 15:59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公司注册地与项目所在地在一个县,我们是总承包方,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都有,那我们适合差额征税吗?

小云老师 解答

2019-03-12 16:26

你们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了的话是不能再差额征税的,和是否在同一个地方关系不大

小鱼儿 追问

2019-03-12 17:21

那是不是只有一般纳税人在采用简易方法计税的项目中才能选择差额征税?

小云老师 解答

2019-03-12 18:13

是的,简易计税符合条件才能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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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2019-03-12 15:43:58
得具体分析经济业务的实质,不是哪个有利就是哪个好,需要按税法规定进行申报
2016-01-08 18:04:01
你好 他们是个体户的吗
2020-07-28 19: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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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回机构所在地补缴
2019-09-04 16: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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