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12-23 14:23

妆品公司于2000年1月1日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发出化妆品一批,实际成本为140000元,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80000元;合同约定对方应分别于5月1日、6月1日、7月1日、8月1日四次等额付款。 
要求:作化妆品公司发出商品、实现销售、计提消费税、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邹老师 解答

2015-12-23 14:26

借;发出商品   140000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0*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0000*3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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