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19-03-15 20:21

您好,五月份的考试是不会产生影响的,您按照大纲来学习就可以了。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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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五月份的考试是不会产生影响的,您按照大纲来学习就可以了。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03-15 20:21:16
你好,学员,新年好 可以的,变化不大的,学员
2022-02-04 16:23:39
哈哈,没有变化的哈,只是,收款需要收手续费
2022-02-24 16:32:02
你好,注会的内容每年都是会有表动的,但是一般变动不会太大。而且一般都是拿前一年的书学习的
2019-08-13 18:51:23
您好,请参考以下文件规定,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8〕98号 •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722680/content.html •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具体计算方法:   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2.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废止。
2018-12-19 19: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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