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19-03-16 18:59

您好,是的 
企业所得税 
(1)符合非营利性组织条件的老年服务机构,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