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4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构成为: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0万元,盈余公积50万元,未分配利润-300万,当年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则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多少?
蜜糖*
于2019-03-20 11:22 发布 1706次浏览
- 送心意
笑口常开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3-20 11:31
应交所得税=(800-300)×25%=125万元
未分配利润=800-300-125=375万元
法定盈余公积=375×10%=37.5万元
任意盈余公积=375×5%=18.75万元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545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0万元,盈余公积87.5万元,任意盈余公积18.75万元、未分配利润31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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