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笑口常开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3-20 11:31

应交所得税=(800-300)×25%=125万元 
未分配利润=800-300-125=375万元 
法定盈余公积=375×10%=37.5万元 
任意盈余公积=375×5%=18.75万元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545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0万元,盈余公积87.5万元,任意盈余公积18.75万元、未分配利润318.75万元。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