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怎么理解???
萍萍
于2019-03-23 17:12 发布 3218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03-23 20:17
您好,失业金的领取期限: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最长领取时间为18个月;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金最长为24个月。这样说的话,您可以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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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萍 追问
2019-03-23 23:06
文老师 解答
2019-03-24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