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这个章是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吧
tyza
于2019-04-01 11:34 发布 4017次浏览

- 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4-01 11:41
您好,学员,是的,是国家税务总局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学员,是的,是国家税务总局的。
2019-04-01 11:41:21

换的是下面这些发票,专用发票这个没有换啊
2019-05-09 08:58:56

学员你好,
意思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发票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了,
以前国地税监制的发票在今年以内要用掉,用不掉的去撤销。
2019年开始,不得再收取以前国地税监制的发票了。
2018-12-05 11:51:29

您好,这个政策对于专票是不适用的,专票还是用以前的监制章,并且进项税也可以抵扣的哦
2019-02-15 15:26:26

主要是指定额和一些通用的,收到发票注意审核一下发票的监制章是不是最新的。
2019-04-14 10: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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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za 追问
2019-04-01 15:35
金子老师 解答
2019-04-01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