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母公司在大陆设立外商独资公司,非上市公司。假如大陆的子公司营业收入100万(全部是教育课程特许经营费)利润80万,那么香港母公司年底可以从大陆子公司分红多少?分红的税率是多少?此时大陆的子公司是否需要交法人税26.5%?2. 香港公司低税率或免税的知识产权营业收入应该符合什么要求?
明亮的火
于2019-04-01 18:44 发布 184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4-02 09:50
分红应该是要按5%或10%纳税国税函[2009]81号:(一)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公司,为股息总额的5%;
(二)在其它情况下,为股息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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