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管理人员签订利润分享计划为什么不属于或有事项
菇凉
于2019-04-02 09:47 发布 7875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小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4-02 09:53
你好,同学,企业与管理人员签订利润分享计划不属于或有事项。与管理人员签订利润分享计划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范围,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未决仲裁、产品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是企业的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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