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4-03 12:56

一、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二、工会文件(类似协会章程)《中国工会章程》 
    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第三十七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三、省级工会文件《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粤工总〔2013〕63号 
       第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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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二、工会文件(类似协会章程)《中国工会章程》 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第三十七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三、省级工会文件《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粤工总〔2013〕63号 第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
2019-04-03 12:56:10
你好;  这个是 有的地方是返还60%比例 。   对方不返还了。 直接按 40%比例来交纳。 也就是         工资金额*2%*40%计算 ;     
2022-02-21 16:10:31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一工会经费 银行存款
2019-03-07 21:47:02
你好,这个是根据工资来缴纳的,你们单位有工资吗?
2023-08-24 12:26:00
你好! 是的,必须交
2018-10-11 17: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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