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跟别人签订合同,是三月份签的,然后那个是一般纳税呢,然后他开给票是16个点。然后这些货到了,然后转手卖,是四月份之后买的,四月份五月份之后买的,这样子,那开出来的票是13个点,还是16个,跟他签订合同是四月份之后签的,那是开13个点,那阿16个点跟13个点,这样子抵扣的话有没有什么不适,会有差吗,会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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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4-03 22:50 发布 728次浏览
- 送心意
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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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按照新的税率开,这是合适的,没有啥错误
2019-04-03 22:58:10
如果3月未针对该货物做未开票收入申报,开不了16%
2019-04-24 16:21:55
你好,按照含税金额/1.16*16%*3%
2019-04-22 07:56:47
你好,还可以开16个点。
2019-03-25 10:46:26
你好,可以的,按照13%开具的
2019-04-01 1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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