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房产税是每年的4月和10月交,4月是交1-6的,房子是一部分自用一部分出租,但是出租的部分三月底合同到期了,还打算出租,但是目前没有租出去,那以前出租的那部分房产税是1-3按从租计征,4-6按从价计征吗?如果在五月份又出租出去了,之前按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怎么办?
悦琴
于2019-04-08 13:26 发布 3519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4-08 13:46
以前出租的那部分房产税是1-3按从租计征,4-6按从价计征
如果在五月份又出租出去了,之前按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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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出租的那部分房产税是1-3按从租计征,4-6按从价计征
如果在五月份又出租出去了,之前按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多退少补
2019-04-08 13:46:40
你好,直接从租计征就可以了,交一年的
2020-02-18 15:41:02
你好,有自用和出租,需要分别按自用原值,出租租金计算缴纳房产税的
自用部分的原值=总的原值—出租部分的原值
2020-02-22 11:29:13
租出去的这部分是要按从租计征了,是要按租金进行计算申报房产税的。
2018-09-21 10:00:20
你好,从价和从租分别征收的
2019-08-21 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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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琴 追问
2019-04-08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