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经批准2017年6月1日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8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答案解析:完税价格=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800×(1-2÷5)=480(万元),应补缴关税=480×10%=48(万元)。老师,,,这里面800*(1-2/5)不明白,应该是用了一年的时间啊,,怎么答案里面是用了2年
生命瑰宝
于2019-04-09 20:23 发布 4100次浏览
- 送心意
笑口常开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原题目是2016年6月1日进口
2019-04-09 20:43:19
你好,该企业应当补缴关税=800万*10%*(1—2/10)
2023-04-12 19:32:56
是的,包括关税的
2017-12-01 09:21:57
你好,是的
按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计入库存商品的成本
2017-12-01 09:53:46
你好
该批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为()。——1000*(1加上25%)/(1-9%)*9%
2020-07-02 13: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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