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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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4 12:08

您好,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交的计提

小银鱼winnie 追问

2019-04-14 13:57

老师,不明白啊,

文老师 解答

2019-04-14 14:28

就是比如本来应该交100,减半以后交50,那就是按50来计提

小银鱼winnie 追问

2019-04-14 16:19

不是按全部计提后,把优惠的做营业外收入?

文老师 解答

2019-04-14 16:28

可以根据实际缴纳的来计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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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交的计提
2019-04-14 12:08:07
你这个月有附加税要交,而且减半征收,需要把减半的附加税结转到营业外收入。
2019-04-10 07:38:34
你好,减免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是需要计入利润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2019-05-22 10:21:39
你好 免税的话,你们没有计提增值税的话,就不需要入营业外收入了。
2020-05-28 06:45:47
你好,跟计入什么科目没关系。关键是是否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2023-09-09 09: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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