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2018年5月成立,企业所得税备案成独立核算,分支机构2018年没收入,有费用,结转了损益30多万,2019年1月企业所得税备案成汇总缴纳的分支机构,请问分公司2018年的亏损能在2019年汇总到总公司弥补吗?如不能弥补,现在怎么补救,现在还没做2018年分公司的汇算清缴,是不是把2018年的期间费用调到长期待摊费用,在2019年摊销了?
夏天
于2019-04-14 19:41 发布 2637次浏览
- 送心意
希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04-14 19:44
新成立的分支机构当年不分摊企业所得税,但是你备案过的话,建议咨询当地税局,看税局意见处理最好!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需要的
2017-03-22 10:47:34
您好,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情况在A105080表单填写。
2020-05-29 14:31:24
您好,您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有截图吗?
2022-02-22 21:14:22
新成立的分支机构当年不分摊企业所得税,但是你备案过的话,建议咨询当地税局,看税局意见处理最好!
2019-04-14 19:44:10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4-04-02 11: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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