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关于付房租问题: 2018.12月新成立公司,收到老总打来款45900付办公室房租2018.12月-2020.02月,(12个月赠送2个月,取得一张增值得税专票,不含税金额43714.29 元 税额2185.71元。 公司2019年4月建帐。可以按以下做分录吗: 前两个月12月、1月按赠送不摊销房租,从2月开始摊销。 (1)借:库存现金 45900.00 贷:其他应付款——***** 45900.00 (2)借:管理费用——房租3个月 10928.57 (2.3.4共3个月的) 预付帐款—房租 32785.72 (预付9个月)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185.71 贷:银行存款—建设银行 45900.00 2019.5月以后每个月推销 借:管理费用——房租 3642.86 贷:预付帐款—房租 3642.86
无私的香氛
于2019-04-18 09:45 发布 102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4-18 09:48
你好,您的分录是处理没有问题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您的分录是处理没有问题
2019-04-18 09:48:04
你好,是专票的话,可以这样处理。
2021-09-08 16:19:30
你好,你说的是我们的实操吗?分录不平?
2020-04-30 10:03:55
是这样,如果是专用发票,就是验票抵扣,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按全部的金额进行抵扣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费)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费
2017-09-30 11:57:53
首先这个发票是开给谁的
2018-09-05 14: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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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的香氛 追问
2019-04-1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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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