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5-08-13 13:19

无法追回的证据是公安局出证明还是需要法院出证明呢,我公安局已经立案了,现在案件还在调查中,当时也咨询过我们当地税务局,他们说的也模棱两可,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无聊的服饰 追问

2015-08-13 13:30

那老师如果案件还一直在调查中,那这个钱应该先挂在哪个科目下呢?

无聊的服饰 追问

2015-08-13 13:33

但是我别人说待处理财产损益期末不能有余额而且这个科目在资产负责表中该怎么体现出来呢

罗老师 解答

2015-08-13 13:16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 
你们这个肯定要报案,公安局立案,无法追回的证据

罗老师 解答

2015-08-13 13:31

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 银行存款

罗老师 解答

2015-08-13 16:07

是说的年度不能有余额:1、必须昼尽量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年底不留余额,确有未查明原因的也应应先转入相关费用处理,次年查明原因后调整;2、不是所有损失都转入营业外收支,只有固定资产损失,存货非常损失(如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常规存货损失应在管理费用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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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 你们这个肯定要报案,公安局立案,无法追回的证据
2015-08-13 13:16:20
您好,资产减值损失要扣除都是要符合条件的,具体是什么资产减值?应收帐款吗?
2021-01-05 21:26:57
其实就是一个意思
2017-02-22 09:32:56
其实是一样的,就是所得税前可以扣除
2019-10-30 16:00:00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一、二条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二、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以上政策分析,虽然出纳人员被骗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但从被骗的“过程与情形”上看是“有关”的,另一方面,出纳人员被骗后,也属于现金短缺的情形之一,减除责任人的赔偿后,实际的损失,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损失证据后,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2021-08-10 17: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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