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时,不是视同销售吗?不 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 。但是,对于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上并不视同销售处理 。因此,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在增值税处理上不视同销售。 答
员工承担的社保费用,也是由公司缴纳,是不是在汇算 问
是的,那个需要做纳税调增的,因为应该是本人承担 答
某白酒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24年2月销售1斤装白 问
紫茉同学晚上好: 1斤装10000瓶=10000斤吗 ?对是的这样的。 为什么用1 而不是10000 因为,计算结果是万元,这个1,代表的就是10000瓶 答
老师,就是电商运营工资怎么算,老板让给他提供方案 问
做成外包,是最省成本的。 虽然打工人都很讨厌外包,但站在企业角度,最划算 。 答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对方开的专票给我们,对我 问
您好,没事,但最好收普票好些 答
为什么ACD也对?算消费税 价外费用都要加里面?增值税价外费都不用加进去?是么?
答: 《细则》 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老师,关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啤酒、黄酒、白酒和其他酒的价外费用怎么收取?帮我总结一下,总是分不清楚,谢谢!
答: 1、税法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2、因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在销售时已确认增值税和消费税之纳税义务,退回押金时不再重复征收。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算增值税时 价外费用也算上吗
答: 你好, 需要算上的
萌哒哒的小萝卜 追问
2019-04-18 11:37
舟舟老师 解答
2019-04-18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