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折扣额另开发票(或者将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的,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在征收增值税时,折扣额均不得冲减销售额。
幽草小乐
于2019-04-18 13:37 发布 5278次浏览
- 送心意
宸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04-18 13:43
您好,
1.如果在“金额”栏写明商业折扣的,则以折扣“”后“”的价钱计算收入,并且计算销项税=1000*80*70%*16%=8960
2.如果在“备注”或者其他地方,则以折扣“”前“”的价钱计算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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