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大方的灰狼
于2014-09-22 16:00 发布 2258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此经营模式,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2014-09-22 16:01:11
你好,如果是鲜肉的收购和流通环节是免税
2020-06-17 20:45:52
同学你好
自己种植的植物也是免税的
2021-04-06 08:10:05
你好 是的 根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0-03-24 12:41:47
屠宰的不可以的,如果是生产深加工的也不可以
2023-09-01 1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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