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22 17:44

可以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办理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允许继续抵扣。

罗老师 解答

2014-09-22 17:4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二、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见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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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办理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允许继续抵扣。
2014-09-22 17:44:36
你好; 描述的不准确的 ; 正常规定是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022-03-09 13:00:40
你好,地址变更跨区,变更前需要向原税务机关做注销登记,然后去新地址办理迁入登记
2021-11-16 08:29:09
您好, 去企业所在地的税务局办理
2020-09-01 14:02:33
不用注销,直接去做变更
2019-05-13 09: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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