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郭老师,有问题要问 问
同学你好 什么问题呢 答
老师,我有一份2024年暂估的成本,到现在,对方还没有 问
确定能取得发票就可以正常扣除 答
@郭老师,郭老师在吗? 问
在的,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老师你好,股东以库存商品做了投资可以吗 问
你好,可以的,操作没问题。 答
找工程建筑行业的老师,有问题请教,谢谢! 问
你好,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个体户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1到5月收入21756元。我申报了,现在上去了系统报表税款所属期显示是1到6月,那么我填收入总额时是填1到6月的收入65786元呢。还是填6月的收入44030元呢?
答: 这个的话,按照要求填。所以,是填1~6月的哈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员工甲2019年12月份的工资为2000元,实际发放时间为2020年1月份,2019年的取暖费为600元,实际发放时间也是2020年1月份,2019年度的年终奖为2000元,实际发放的时间为2020年2月份,这几项所得都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申报个人所得税,不单独填写,那咱们在2020年报税的时候,年终奖的税款所属期应该选2019年12月份还是选2020年2月份,取暖费的税款所属期应该选2019年12月份还是2020年1月份
答: 那你就直接计提就可以了,12月计提,1月份发放,申报期就是12月份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员工6月份入职的,7月份发的工资,8月份申报7月的个税,那员工的入职日期填7月吗?与税款所属期保持一致,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呀
答: 六月份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