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18年度报废固定资产存在损失,但是损失未作会计处理,只是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事务所出具了资产损失除鉴定报告,请问固定资产损失金额能否在2018年度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迪恩
于2019-04-25 17:18 发布 1249次浏览
-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在2018年所得税前扣除
2019-04-25 17:51:43

处置资产的话,那就是它卖多少钱,就确认多少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了
2018-07-24 17:20:04

你好!账务上也可以一次折旧进费用
2020-04-21 16:33:50

这个问题已回答
2017-08-09 10: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坏帐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二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2019-07-20 10: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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