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答疑小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4-29 13:58

你好,同学,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除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权。一般情况下,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对象有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由于持票人没有提示承兑,此票债务和承兑人无关,所以,不能向承兑人追索;背书人、保证人都属于在持票人前面签章的,属于持票人的前手,没有在规定的期限提前承兑,也不能向背书人、保证人追索。因此,没有及时提示承兑的汇票,可以追索的对象只有出票人。

🍋🍋🍋 追问

2019-04-29 14:05

谢谢老师,题目中问题说持票人对前手乙公司追索权消灭时间是??既然已经丧失了对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权,那是不是正常应该不适用于(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付款之日起6个月)这个参考答案

答疑小王老师 解答

2019-04-29 14:18

你好,同学,这道题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已经由A银行进行了承兑,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是4月20日,提示付款期限是在到期日起10日内,那么丙公司是在期限内提示A承兑银行付款,但是丙银行取得A银行的拒绝付款证明,所以持票人是可以对承兑人A银行和出票人进行追索的,因此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付款之日起6个月。后面丙公司对A银行追索(丙公司也可以向出票人甲进行追索),A银行付款给了丙公司后,A银行是可以向出票人甲进行再追索的。(这是他们三者的关系)

🍋🍋🍋 追问

2019-04-29 14:22

谢谢漂亮有耐心的小王老师

答疑小王老师 解答

2019-04-29 14:30

你好,同学,不客气的,有不懂的可以再问我,祝你学习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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