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2019-04-30 12:49

您好,您实际有内销销售吗

周啊吖 追问

2019-04-30 14:24

有一点点内销,5000的内销

文老师 解答

2019-04-30 14:56

出口的销售是免税的,

文老师 解答

2019-04-30 14:57

您是生产出口企业的话,内销的还可以用出口的退税抵扣

周啊吖 追问

2019-04-30 15:01

但是我看我们财务她做出口申报的时候,是先看我们这个月有多少进项,如果进项不够,她就不会把这个月的一些出口留到下个月去申报,这次什么意思

周啊吖 追问

2019-04-30 15:05

这个月进项不够,就会把这个月的一部分出口放在下个月去申报

周啊吖 追问

2019-04-30 15:41

文老师 解答

2019-04-30 17:20

生产型出口企业会这么算的,特别是内销情况下

周啊吖 追问

2019-04-30 17:21

我是不知道怎么算

文老师 解答

2019-04-30 19:12

 一、计算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分录架构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率-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货: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 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
货:银行存款              9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货: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 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元。
(6)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 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7)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
(8)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
贷:应收出口退税         46
例三:引用例一的资料,如本期外购货物进项税为460万,其他资料不变账务处理如下
(1) 外购货物
借:原材料                           460÷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60
贷:银行存款                      460+460÷0.17
(2)外销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
借:银行存款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月末 ,计算当月出口不得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
(5)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460+5-48)=-366万
期末留抵税额为366万
(6)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6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60万
借:应收出口退税                          3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本期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税额=366-360=6万
例四:引用例一的资料,如本期进口免税材料100万,其他资料不变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货: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进口材料
借:原材料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5)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5%)=2万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400 ×(17%-15%)-2=46万
借:产品销售成本                                      46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6
(6)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6)=7(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7元。
(7)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7
货:银行存款              7
(8)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
出口退税的计算题
1、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2年10月份和11月份分别发生以下几笔购销业务:
(1)10月:报关离境出口一批货物离岸价300万美元;内销一批货物销售额5000万元;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8000万元。月初无留抵税额。
(2)11月:报关离境出口一批货物离岸价800万美元;内销一批货物销售额2000万元;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000万元;进料加工免税原材料海关完税价格120万美元。
已知上述购销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退税率13%,上述购销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为1:8.3,按“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计算该企业上述两个月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额。
10月份
进项增值税=8000*0.17=1360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8.3*(17%-13%)=99.60
当期免抵退税额=300*8.3*13%=323.70(退税限额,因为避免大量购入原材料月,而不投产,产生大量退税,而设制的限额,超过限额的下月留抵)
应纳税额=5000*0.17-(1360-99.60)=-410.40>0(所以要退税)
410.40>323.70
所以10月份应退税额=323.70
当期免抵税额=323.70-323.70=0
期末留抵税额=410.40-323.70=86.70
11月份
进项税额=5000*0.17=850
当期免抵退税额=(800-120)*8.3*13%=733.72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120)*8.3*(17%-13%)=225.76
应纳税额=2000*17%-(86.70+850-225.76)=-370.94
733.72>370.94
所以11月份应该退税为370.94
当期免抵税额=733.72-370.94=362.78

您详细参考一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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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委托代销的返还款计入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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