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将高档口红用于“赞助”,而非用于“换投抵”(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核定销售额时,应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不是都是按最高销售价格的吗
芳草
于2019-04-30 13:32 发布 1604次浏览
- 送心意
笑口常开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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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选项AB: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选项C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2024-02-29 20:47:41
用于赞助的,应该用的是平均售价
2019-04-30 20:36:12
您好,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基础,按照市场价,其次其他纳税人相同的产品价格,再次组价
组价时包括成本,利润和消费税
2020-05-21 22:05:45
同学你好,不是市场哈,是纳税人的哈,自产自用视同销售的,首先是按照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的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价格高低不齐,才是算平均数。如果当月无销售额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然后如果没有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就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2022-04-07 23:56:06
你好,具体是销售什么应税消费品?
2019-09-28 1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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