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4-30 23:04

您好,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一般情况下,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多一些。
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上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有第三产业,利用“三废”企业、劳服企业、校办工厂、福利企业等,外资企业的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有:生产性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等企业等,内资企业减免优惠政策时间较短,一般为3年,而外资企业减免优惠时间较长,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具体优惠政策规定如下:

  1.设置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新办的,自投产年度起免征2年。

  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收入,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咨询业、业、技术服务业,自开业之日起,第1、2年免税;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自开业之日起,1免2减半。

  4.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或免税。

  5.在“老少边穷”的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减或免税3年。

  6.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30万元以下的免征,超过30万元的部分纳税。。

  15.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的,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2免3减半,减半时按15%的税率计算出税额后减半执行。

  16.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从2002年开始,自获利年度起2免3减半。纳税人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按所在国税法及政府规定获得的减免税,视同已交所得税进行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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