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吴少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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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建筑群问老师要的哦
2019-03-27 16:03:54

建筑业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申报,报营业税 ,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水利建设基金
2016-01-07 13:34:33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总包扣除分包差额计税,即按照(总包额-分包额) ÷(1+3%) ×3%.在工程施工所在地进行预缴增值税和在建筑企业注册所在地零申报增值税。
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差额预缴增值税。
第一,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第二,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第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第四,建筑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走“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达到双赢。故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2019-09-18 21:24:36

你好 他们自己员工的话 按工资薪金来报个税。 临时工才按劳务报酬来报个税的
2020-08-07 15:29:36

您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
1、登录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点击人员信息采集.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后,录入兼职员工的信息;
2、录入好基本信息之后,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页面弹出选项,选择其他;
3、兼职人员的信息录入完成之后,返回到主界面,点击综合所得申报;
4、点击综合申报之后,页面会弹出综合申报的项目,选择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再点击后面的填写;
5、点击填写之后,页面跳转,点击添加,录入兼职人员的工资,所得项目,选择一般劳务报酬所得;
6、员工的工资录好之后,点击税款计算,再点击劳务报酬所得选项,就可以看到劳务报酬的个税申报表了,核对相关的数据;
7、数据无误之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再点击发送报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的劳务所得就申报成功了。
2024-08-07 1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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