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平台上做了预收款报告,比如做的预出口日期是5月20日,实际5月10日就出口了,要不要做预收款报告修改?或者说超过多长时间要做修改?
定英
于2019-05-08 09:07 发布 211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不用修改的
2019-05-08 10:37:43

根据外管的监管条件确定的,A类企业预收款不超过30天的就不需要做预收款报告,企业如果一定要做也是可以的。日期有出入的,是可以调整的
2019-04-26 19:03:00

没有影响,不需要调整
2019-04-26 21:58:19

你好,要一致才可以的
2020-07-14 13:10:30

修改外汇管理局预收款报告中的预计出口日期,需根据收汇日期与当前操作日期的时间跨度来确定方式:
收汇日期与当前操作日期跨度不超过 30 天: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进入 “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预收货款报告” ,选择 “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找到对应的收汇申报单号,可对预计出口日期进行向前或向后调整,也能增加或者减少预计出口日期所对应的预收金额 。
收汇日期与当前操作日期跨度超过 30 天,但预计出口日期在操作当月之后:在数字外管平台选择 “预收货款报告调整”,可向后调整预计出口日期,还能拆分已报告预收货款的报告金额。
收汇日期与当前操作日期跨度超过 30 天,且预计出口日期已过:系统通常无法直接修改,需携带情况说明(详细描述需报告内容及未及时报告原因)、证明交易真实性的材料(如报关单、合同、发票等)以及外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前往主管外汇局现场办理修改 。
2025-03-05 18: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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