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5-08 11:00

你好,这个计入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chambers 追问

2019-05-08 11:03

是等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吗?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05-08 11:04

不用,季度申报时就需要缴纳

chambers 追问

2019-05-08 11:06

那这个要怎么填报呢?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05-08 11:14

填在营业外收入那里

chambers 追问

2019-05-08 11:21

是单独交还是合并到利润里一起交?

chambers 追问

2019-05-08 11:21

申报表哪个位置填这个?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05-08 11:24

合并到利润表里,利润表不是有一个营业外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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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计入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2019-05-08 11:00:26
同学你好 计入营业外收入 要交
2021-12-03 14:59:25
学员你好, 首先判断是不是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属于“非营利活动”带来的收入(如财政拨款),理论上就不应列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范围;(2)免税收入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内对特定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给予的税收优惠。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解释】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营改增】(1)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增值税;(2)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增值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单来说,就是看财政补助有没有明确具体补助某个项目,如果有,一般可以申请为不征税收入,如果没有明确,需要缴纳所得税。
2019-07-14 13:14:06
你好,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企业奖励可以计入专项应付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第一条规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022-04-06 16:37:43
需要并入的 交的
2018-01-08 14: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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