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一个问题,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集团惹上官司,为了怕资金被冻结,用集群地址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把资金转出去,旧公司没钱用了,再转回给旧公司,这样风险会很大吧
糊涂
于2019-05-09 10:12 发布 1269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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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稽查机关的认定了。风险肯定是有,但是比直接冻结好多了。
2019-05-09 10:50:54
是有风险的,因为有关联关系所以存在个税风险的
2019-12-03 23:45:02
集团有限公司的话 往往是单一法律主体 变更成控股的话 有的分公司可以独立成子公司 或者并购其他企业 这样做的话 是转移公司风险 不至于 一个业务上的亏损 拖累整个公司的
2020-01-07 10:02:32
43.“119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如何填报?
答: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填。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44.如果“119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选择“否”,企业是否还需填报最终控股企业信息?
答:需要。“119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选择“否”的企业也应如实填报“120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名称”和“121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所在国家(地区)”。
这个问答您参考一下,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填写
2020-05-06 10:15:45
你好,就是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名称,通常是集团总公司
2017-05-19 11: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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