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司有个人做代理,帮我们推广产品,公司会按照推广成果,向该个人(自然人)支付推广费用,该个人不是我司雇员,请问我司是否就支付的该笔费用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扣缴完个税之后,是否还需要该个人开具对应的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住进时光里
于2019-05-09 17:26 发布 1189次浏览
-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1,需要开具劳务发票,开具发票时候,如果税务没有征收个税,那么企业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2019-05-09 19:58:47
同学,
这个要看情况。
主要判断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中对于非居民企业的涉税规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实,对于非居民企业乙不论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就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所以判断所得是不是来源境内就很关键,而判断标准不是单纯的看付款人是谁,而是需要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来判断:
2022-06-22 17:11:53
同学你好
需要代扣代缴的哦
2020-12-15 06:59:25
你好,如果是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
2019-08-02 09:06:53
你好!
是的。
2019-04-10 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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