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付款人名称不是汇兑凭证的必须记载事项,而支票是收款人名称?
卷心菜_11
于2019-05-10 10:14 发布 1965次浏览
- 送心意
五条悟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5-10 11:03
您好,学员请稍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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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员请稍等一下
2019-05-10 11:03:45
您好同学,因为这个是签发时可以不填,
你可以后补的,就是我们常见电影里,一般给一个支票,你自己填金额和名字的
付款人是必须填的,因为要证明这个是谁的票据
2020-07-14 16:21:13
你好,同学,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汇款人名称;
(六)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七)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八)委托日期;
(九)汇款人签章。
汇兑凭证上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2020-07-12 18:10:28
出票人签章 作为承兑汇票基本当事人的出票人当然应该在汇票表面表明其身份
2020-03-07 16:59:43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使用支票采购商品时,出票人往往不能事先确定收款人,无法在出票时记载收款人名称,为了方便人们的日常经济活动,我国《票据法》没有将支票的收款人名称作为绝对必须记载事项要求出票时必须记载。
支票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020-03-08 0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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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悟老师 解答
2019-05-10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