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但是现实中比如合同约定收款日期是2019年10月15日,但是客户提前把钱给了,比如6月30日钱就给了,这个时候纳税义务时间是多少?
刘玲
于2019-05-11 13:27 发布 369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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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子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以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提前收款放到预收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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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13:33:21

工程项目是按照合同上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
2019-07-12 10:28:19

您好,有业务再开始建账就行
2022-09-23 14:08:26

是的,就是那样的呀
2022-08-01 14:47:50

您好,指的是房产税吗?
2022-03-17 1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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