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施工方的水电,由房地产企业代收代交,发票开给房地产,那施工方拿不到发票,怎么办
岁月静好!
于2019-05-13 09:54 发布 1468次浏览
- 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5-13 09:55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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