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行社组织30人到北京旅游,每人收取旅游费3000元,旅游过程中为每位游客支付旅游景点门票费750元,租车费200元,餐饮及住宿费450元。则该旅行社应纳营业税为( )元。 A3375 B2400 C4500 D3075
小敏
于2015-08-29 19:25 发布 112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08-29 19:34
计算方法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2016-12-26 14:37:04

B
2015-08-29 19:27:13

1.甲团应纳营业税=(4500-1600-400-600–300)*36*5%
2.乙团应纳营业税=(30*6800-144000)*5%
3.10月应纳税额为上面两项之和
4.营改增后甲应纳增值税=(4500-1600-400-600–300)*36/(1+3%)*3%
营改增后乙应纳增值税=(30*6800-144000)/(1+3%)*3%
2019-01-06 07:24:26

1.属于公司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2015-07-17 20:54:26

接团社的营业收入是由组团社按拨款标准及规定,拨付的综合服务费、城市间交通费、加项服务费、全程陪同费等。拨付的款项对组团社来说是构成营业成本的一部分,对接团社来说则是营业收入。 为核算接团社的经营成果,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无论款项是否已收到,应以向有关组团社发出“拨款单‘的时间和金额作为计算本期营业收入的依据,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实际收到组团社的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例】A旅行社(接团社)4月3日向B旅行社(组团社)发出拨款结算通知单,金额为96 400元。该笔款项于4月5日收到。根据有关凭证,会计处理如下: ① 4月3日,发出拨款通知单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国内结算款(B旅行社) 96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6 400 ②4月5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96 400 贷:应收账款;应收国内结算款(B旅行社) 96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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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22: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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