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要求我们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60000万元,经过我们聘请的评估机构评估,资金为42000万元。现在资产还在原业主手上,但经过法院的判决,这些资产被判到银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名下,但没有进行资产过户手续。现银行要求我们承担其中的过户所有的税费。同时,这些名下的资产原值为10000万元,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评估价为30000万元。我们也想把这些收购权益转售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收购价为36000万元。 请问: 对于这些业务,我应怎么纳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如果是转售的话,我怎么处理?
张张
于2019-05-16 13:47 发布 73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5-16 17:45
这些资产本来在你们的名下现在你们要卖出去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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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资产本来在你们的名下现在你们要卖出去是吗
2019-05-16 17:45:38
你是要买了这些资产吗
2019-05-16 10:18:02
你好 ,计入开发成本,
2020-07-03 16:26:18
你好,借;开发成本,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020-01-03 09:56:29
您好,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借款,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2019-09-28 1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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