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不是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吗?那甲对乙说要是太阳明天打西边出来,我就给你1万块钱,为什么不能理解成,该条件不发生的附条件法律行为呢?而是不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呢?谢谢老师~
╭★.
于2019-05-20 11:06 发布 101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因为条件必须是有可能发生有可能不发生的,太阳打西边出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是确定的东西
2019-05-20 11:09:40
您好
有具体题目吗?可以拿出来分析一下。
明天下雨,我就送你礼物,这属于附条件,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
儿子到十八岁,我就送给他礼物。这是附期限,十八岁一定会到来。
期限一定会到来,而条件不一定会达到。
2021-08-28 12:53:40
你好,这个是约定的义务。不是条件
2019-12-28 21:49:28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个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主体的债权债务已经成立,是否按时付款诉诸诉讼,只是解决该债权债务纠纷的手段而已.
2022-03-24 21:16:43
你好,显失公平 欺诈 胁迫 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或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就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或胁迫结束之日这个时间必须是上述民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行使撤销权,
2020-07-12 23: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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