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减免税的业务处理问题:计提税金及附加,我原来都是每个月到月末的时候,统一计提税金及附加,在缴完税款后,将减免的部份计入营业外收入-减免税;从这个月开始,我在税务代开的发票,直接就上缴了增值税和减免后的城建税,我就一下子混乱了,您能告诉我正确的我该如何处理这个减免税的业务呢?
kitty
于2019-05-22 16:19 发布 781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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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用计提附加税
2020-05-01 17:40:26
你可以直接按减免后的金额计提税金及附加,
2019-05-22 18:18:07
你好,1“税金及附加”
2“税金及附加”
2020-02-26 17:30:43
对于营业外收入来说,增值税和营业税及附加并不会进行计提,这是针对营业收入用于计税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营业外收入的来源是跟营业收入相关的,那么就应该按照营业收入的税率来收取税款,同时也要履行增值税的申报义务。此外,如果该营业外收入的来源不是跟营业收入相关的,那么就不会产生税务费用。拓展知识:因为中国的减税政策,不同企业的增值税计提标准也不尽相同,企业在缴纳税款时要合理利用营业外收入可以获得的减税优惠,从而节省税款。
2023-03-14 19:31:23
你好,具体的是什么营业外收入?
2022-04-07 13: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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