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建筑劳务公司,有“农民工工资专户”和“对公基本账户”,“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人工资,发放工资需要缴纳“个税”,可以把“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工人的工资发了工资后,扣个人应承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转入到公司的“对公基本账户”吗?
甜美的花瓣
于2019-05-22 17:27 发布 7879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5-22 17:43
你好同学。这样是可以的,就是这样做的,同学。
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如果懂了记得点结束并评价哟。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这样是可以的,就是这样做的,同学。
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如果懂了记得点结束并评价哟。
2019-05-22 17:43:35
你好 可以公户发放工资的 , 以工资薪金的方式 做工资表来 申报个税就行 。 不需要买社保的
2019-07-15 11:19:04
如果超过3500元,是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
2016-06-17 11:05:48
你好,如果你不需要将这位员工的工资做到外账上扣除,就不用申报。
2016-12-09 13:33:52
你好,如果你需要做税前扣除费用就需要申报个税才可以。
2016-12-09 13: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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