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5-23 10:50

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设二级科目“代收水电费”。

1.收取时: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交电业局时:借: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贷:库存现金。

2.预收的部分会计分录:

收取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电费下来后,根据业主的电费额,冲预收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贷:现金)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物业公司代收水、电、气、垃圾处理费等,如果以物业公司的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收代交的水电费,暂不征收增值税:

(1)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将发票开具给客户;

(2)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

(3)物业公司按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水电费与客户结算。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