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5-23 10:50
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设二级科目“代收水电费”。
1.收取时: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交电业局时:借: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贷:库存现金。
2.预收的部分会计分录:
收取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电费下来后,根据业主的电费额,冲预收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贷:现金)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物业公司代收水、电、气、垃圾处理费等,如果以物业公司的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收代交的水电费,暂不征收增值税:
(1)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将发票开具给客户;
(2)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
(3)物业公司按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水电费与客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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