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5-24 08:00

19年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

攀爬蜗牛 追问

2019-05-24 08:14

怎样计算??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05-24 08:15

如果10块,原来扣除了10块,再扣除7.5

攀爬蜗牛 追问

2019-05-24 08:33

是符合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暖暖老师 解答

2019-05-24 09:47

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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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19年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
2019-05-24 08:00:08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你可以税前扣除研发费用的175% 形成了无形资产,你就要按一年的年限进行摊销,每年税前扣除的金额,是摊销额的175%
2020-07-21 17:26:56
你好 这个说法不对 未形成也可以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 财税〔2018〕99号 )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
2021-06-10 10:31:09
同学你好呀~ 意思是,费用化的部分,据实扣除之外,还可以再加扣75%,例如费用化金额为100万元,那么总共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就是100%2B100*75%=175(万元) 资本化的部分形成无形资产,该部分是通过分期计提摊销扣除的,假设形成无形资产的成本为200万元,那么计提摊销扣除时,可以按照200*175%=350作为基数去计提
2021-09-26 09:56:49
您好,都是175%这样来扣除的
2020-03-02 20: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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